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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60岁,女≥55岁)还可以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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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1。
公积金提取额度一般是最多提取1500每个月,3个月为标准提取,三个月即最多可取4500元人民币,其他剩余的只能留在下一次三个月之后再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