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申请书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社会保险登记表主要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申诉日期等;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
5、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
要求公司补缴未缴足社保的流程如下:首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沟通,说明未缴足社保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次,根据公司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文件。然后,提交申请表格和证明文件给公司,并保留好复印件作为备份。最后,耐心等待公司处理,如果公司同意补缴,他们会进行相应的操作并补缴相应的社保费用。如果公司拒绝补缴,可以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