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不是等于没判。
缓刑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可以明确的回答:缓刑不是相当于没判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认罪认罚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宣告缓刑。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了,其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参军、入党、报考国家公务员等,因为政审不能通过。
不是,是从判决日期开始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的判决条件如下: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有悔罪表现;
2、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