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之前,工龄视同缴费的标准被广泛采用。这意味着一个人的缴费年限是由他或她的工作年限来决定的,而无论这个时间段中实际缴纳了多少社保费用。
然而,这种标准往往不利于那些经常换工作或在职业间转换的人员,因为他们的缴费年限通常会相对较少,进而对他们的社保福利造成影响。
根据《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倾斜调整的通知》,2014年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进行倾斜调整,其中最高可享受每月人民币70元的退休补贴。因此,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最多能够补发840元的退休补贴。具体补贴金额还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而定。
标准如下:
1. 企业职工:1997 年 12 月 31 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 199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连续工作年限,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 年 10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 2014 年 10 月 1 日期间的连续工作年限,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条、社保证明等。如果你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