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的生效条件有:
(1)一般决议,需经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重大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决议的内容和程序合法,符合章程规定。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非法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
2,非法变更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的股东会决议,
3,侵犯股东法定权利的股东会决议,
4,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主体作出的股东会决议,
5,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等。
有效
股东会决议未到工商变更并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需要由全体股东出席,并经过多数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