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入境证件证明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使领馆开具。
2. 原因是出入境证件是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旅行凭证,需要由相关机构进行管理和审批。
3. 内容延伸:出入境证件证明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和出入境记录,例如在申请工作、签证、社保、医保等场合。
4. 具体步骤:申请人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和出入境相关材料,如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等。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明。
先到出入境事务厅办理《遗失证件及报到通知书》。您需要在通知书上填写您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签证类型和丢失的详细信息等。
在《遗失证件及报到通知书》的有效期内,您需要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这些照片应该包括头部正面、头部左侧、头部右侧和头部顶部四个角度的头部特征。
交验您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您未满16周岁,也可以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根据要求用银行卡付费,领取办证回执。
在回执上所示领证日期或之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回执领取。通常,户籍地需要15个工作日,非户籍地需要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