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1.按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与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之差。
1.南昆山温泉大观园:度假区四周环境幽雅,空气清新,山峰俊秀,溪水清澈,被赞誉为都市人的“绿色后花园”。
泡温泉免费吃小吃、饮料、玩登山乐园、打高尔夫、骑车等。
2.新银盏温泉度假村:度假区内山峦起伏,树木葱茏,空气清新,山水相拥,景色秀丽,实为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个难得的"天然氧吧。
3.龙门铁泉:拥有“三大两独”特色,亚洲最大的温泉康乐中心、国内最大的山水园林温泉、国内独有的天然黄金蒸汽浴、国内独有的珍稀黄金汤泉、广东最大温泉仿海浪冲浪。
4.龙源温泉:龙源温泉位于河源断裂地带的中段,该地段属于火山地貌,山体主要由水晶矿石构成,温泉水资源十分丰富,含有40多种有益身体的微量元素,是广东省内唯一同时富含游离二氧化碳和氡的矿疗温泉。
一、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