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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的定义
时间:2025-06-12 15:04:00
答案

罪刑法定原则的定义:罪刑法定原则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的四大派生原则含义
答案

1.绝对禁止适用类推,但是不禁止扩大解释,把刑法的明文规定作为定罪的唯一根据,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能通过类推或者类推解释以犯罪论处;

2.绝对禁止适用习惯法,把成文法作为刑法的唯一渊源,对于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允许通过适用习惯法定罪;

3.绝对禁止刑法溯及既往,把从旧原则作为解决刑法溯及力问题的唯一原则,对于行为的定罪量刑,只能以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行为后颁行的新法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绝对禁止法外刑和不定期刑,刑罚的名称、种类和幅度,都必须由法律加以确定,并且刑期必须是绝对确定的,既不允许存在绝对的不定期刑,也不允许规定相对的不定期刑。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和思想基础
答案

根据德国学者修特兰达1911年发表的《罪刑法定主义的原则的历史的展开》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最早源自于中世纪的英国大宪章。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为十七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推动和发展,其中尤其以洛克提出的天赋人权学说,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理论和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对现实政治的影响最大,他们分别从社会、政治、经济、人性等方面为罪刑法定原则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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