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政策规定,门诊医疗费需要在本地报销。如果外地人在上海门诊就诊,需要自费支付费用,而不能直接报销,即使其有医保或商业保险也是如此。如果需要报销,外地人需回到所在省市进行报销。但是如果外地人在上海经常有门诊就诊需求,可以在上海申请医保,办理转移手续后即可享受当地医疗保险报销。
门急诊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3、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4、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上海慢性疾病证办理的程序是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1、申请书(盖村委员公章和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复印件。
3、医疗卡复印件(正反面)。
4、疾病证明书(盖医院公章)。
5、辅助检查资料(盖医院公章)。
6、一寸相片2张。
7、诚信计生证明。
8、慢性病卡有效期2年,延期要提前交乡合管办并送合管中心办理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