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主要取决于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果该工资低于缴存基数的下限,那么就会以下限作为缴存基数;如果高于上限,就会以上限为缴存基数。
具体来说,2023年度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22968元,下限为2100元。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原则上不会低于潍坊市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具体情况,潍坊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公布新的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
1.
具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
2.
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足半年的需补缴二年公积金;
3.
购买的自住住房符合国家和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满足第二部分的要求);
4.
所购房首付款达到国家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
调整首付款比例:购买新建装配式住房的贷款额度为54万,购买其他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基数低于13500元的,最高可贷额度统一调整为13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