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药店需要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其次,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时,相关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此外,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与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药店购药的合规性和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管。
1、由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正式的申请表;
2、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
3、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
4、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