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
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
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
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
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
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
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
1.政治方面: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2.教育、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3.文学艺术方面: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
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人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唐朝科举制度过程:唐太宗完善科举制度的措施: 唐太宗把学术文化提到与治国好坏相关的高度来认识。
武则天完善科举制度的措施: 武则天特别重视科举,曾一连几天在洛成殿亲自测试贡举人,并曾命令把在吏部复试者的名字糊掉而进行暗考,开了后世“殿试”和“糊名”的先河。
武则天的重视科举,促成唐朝科举文章考试的进一步发展。
唐玄宗完善科举制度的措施:唐玄宗时进士转为兼考诗赋,而且诗赋成为最主要的考试内容。
进士科也成为唐朝最重要的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