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州,即今梅州市,历史上曾称程乡、敬州等名,北宋时始称梅州,明初废州仍为程乡县,隶属于潮州府。清朝雍正时升程乡县为嘉应州,后曾短暂升为嘉应府,1911年改称梅州。嘉应州为直隶州,领本辖及平远、镇平、兴宁、长乐等四县,统称为“嘉应五属”,民国初梅州废为梅县,现为广东地级梅州市。
宣统三年(1911年),嘉应州复名梅州。
民国3年(1914年)废州府制,梅州改名梅县。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辖梅江区、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兴宁市(县级)。
广东梅州
清嘉庆十二年 (1807) 改嘉应州置,治所在程乡县 (今广东梅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梅州、兴宁、五华、平远、蕉岭等市县地。十七年 (1812)复改为嘉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