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进行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东至学院路、南至天平大道、西至实验路、北至鲁班大道内所有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
不让
老年代步车并没有获得工信部的市场准入,不属于具备上路资格的车型。
考虑到它对于老年人的出行需求的重要性,目前很多乡镇农村,县城和小城市,普遍采用的管理方式的不进行常态化的治理和约束,偶尔会有一些专项治理行动,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上路。
1、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美术馆、科技馆、文化宫(馆)等场所;
2、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3、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
4、婚姻登记免收工本费;
5、不承担兴办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
6、公共文化体育部门提供影视放映、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图片展览、科技宣传等公益性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文化活动培训、指导服务工作。经营性文化体育单位对老年人提供优待。
8、老年教育资源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公共教育资源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指导和帮助,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时,给予学费减免。
9、老年人优待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待服务标示牌,明示优待服务内容,履行优待服务责任。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除享受上述规定的优待外,还可享受下列优待:
1、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2、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
3、免费进入旅游景点。
4、单独居住需安装有线电视的,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免收安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