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方式:1、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2、仲裁。
仲裁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
3、诉讼。
指合同双方将争议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方式。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