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开始于2009年6月1日,并持续到2010年5月31日。这一政策是由财政部、商务部等多个部委联合颁布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所规定。在该政策的框架下,市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家电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以及进行旧家电回收价格的调研。准备工作完成后,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于2009年8月10日正式启动。具有本市户口的居民或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可以向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并从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以申请财政资金补贴。这项补贴政策同样在2010年5月31日结束12。
此外,党中央和国务院在2009年5月份出台了以旧换新的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补贴促进消费,不仅限于家电,还包括汽车和摩托车。
以旧换新的具体时间可以说是不确定的,因为不同品牌、不同商家的促销时间和规则可能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商家会在一些特别的时刻,比如年终大促,开学季或者节日等时推出以旧换新活动,吸引更多消费者前来购买。
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新商品时,如果能把同类旧商品交给商店,就能折扣一定的价款,旧商品起着折价券的作用。如果消费者不能提交旧商品,新商品就只能以原价售出。
以旧换新最常见于家电领域,后来慢慢衍生到自行车、手表、家用电器、家具、住房、黄金珠宝首饰、高压锅、热水器、煤气灶等,甚至西服、羊毛衫、旅游鞋、炒菜锅等都可以以旧换新。
此外,以旧换新也可以用于汽车交易,即卖了旧车买新车。在房地产领域,以旧换新是指针对改善置换群体,即有“卖旧房换新房”需求的购房者,帮助他们提前锁定意向新房,同时加速旧房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