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重考,但是需要接受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90分为及格,80分为不及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
1.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
2.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
C1驾驶证不可以直接增驾A2驾驶证,C1驾驶证实习期结束可以申请增驾B2驾驶证,C1驾驶证满三年驾龄,而且三年内没有违章扣满12分的,可以申请增驾B1驾驶证,B2驾驶证实习期结束可以增驾A2驾驶证;申请流程:
1.到当地培训机构报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5张白底证件彩照、原来的驾照;
2.报名通过后缴费;
3.法律培训;
4.法律考试合格后,进行场地驾驶桩考;
5.桩考通过进行道路考试;
6.道路考试通过等待增驾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