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有关补考规定:一、学生第一次修读且考核不合格的课程,不含实践性教学环节,可补考一次,实践性教学环节只能重修。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补考资格,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
1.被取消考核资格的课程。
2.无故旷考的课程。
3.因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作弊等考核成绩被记为零分的课程。
三、学生补考后取得的课程成绩,以60分记,并注明补考字样。
1.应用化学,应用化学是一门培养具备化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和较强的实验技能,具有化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及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学科。
2.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助人的服务活动。
它旨在帮助社会上的困难群体,预防和解决部分因经济困难或不良生活方式而造成的社会问题。
同时开展社区服务,完善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社会生活素质,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一致,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3.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根据所代表的阶级的利益为了突出某个阶级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自发从某个侧面研究价值规律或经济规律,科学经济学自觉从整体上研究价值规律或经济规律。
对称经济学就是科学经济学。
经济学的核心是经济规律;在对称经济学看来,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只是经济规律的展开和具体表现,经济学的对象应该是资源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后面的经济规律与经济本质,而不是停留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层面。
1.各院系于五月初上报专业接收人数、考核课程、报名条件,经教务处审核后于五月中下旬公布;
2.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上提交申请,院系对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和学分绩点进行审核,复核后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3.被批准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应于短学期内办完转系有关手续,不按规定办理手续者将取消其获得的转系、转专业资格;
4.申请转系、转专业的学生,不论转系是否成功短学期内必须跟原班级学习;
5.转系转专业一般应根据所学基础决定是否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或跟同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