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没有科目五,目前并没有接到上级要增加科目五考试的通知,未来是否会增加科目五考试,应以公安部公布的消息为准。
按照2013年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相关规定,其中并无模拟高速路等考核要求。
现在只有:
1.科目一,理论,总共100题,90分及格,一分一题;
2.科目二,场地考试,侧方位停车,半坡起步,直角转弯,S型转弯,倒车入库;
3.科目三,路考,即在路上开车,路程为两三公里,并且全程有教练陪同;
4.科目四,文明驾驶,理论,总共50题,90分及格,一题两分。
考试技巧:理论题不会做得先跳过,做完其它题目再回来做,这样不会因为做错而紧张,影响做后面的题。
科目二、科目三心态放平,平时多加练习,主动找老师练车。
暂未公布科目五实行时间。
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需要重新报名。
原因如下:
1.按照规定,三年内未考完,要重新报考,五次考试不合格,重新报考;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3.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第四十四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若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