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之是动词,有往、到的意思;第二个之用作书面语,是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这里代指他。
整句的意思是到集市上去卖他。
之的其他用法有:
1.结构助词,相当于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作定语的标志。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原来的主谓句成为句子成分或复句的成分。
3. 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时间副词后起协调音节和舒缓语气作用。
4.宾语前置标志,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
5.定语后置标志,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
1.持之以恒。
意思是指长久坚持下去做一件事。
2.鞍马之劳。
意思是指长途跋涉或打仗,形容旅途或战斗的劳苦。
3.半面之交。
意思是指只见过一次的旧相识。
形容交情很浅,现在可用来形容人的记忆力极强。
4.败军之将 。
多用它讽刺失败的人。
5.仁义之兵。
意思是指伸张仁爱正义讨伐邪恶的军队。
6.无名之师。
意思是指没有正当理由出征的军队。
“之虚所卖之”的意思是在某个地方售卖某种东西。
一、具体解析如下:
1.第一个“之”的意思是:动词,往、到;
2.“虚所”的意思是:指代某个地方,虚,通“墟”;
3.“卖”的意思是:动词,售卖;
4.第二个“之”的意思是:代词,指代某种东西。
二、出处介绍:
1.“之虚所卖之”出自《 童区寄传》,原文是:“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译文:带他离开超过四十多里,到集市去售卖他。
2.《 童区寄传》是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创作的一篇传记文学作品,写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儿童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