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入库手办理方法:原料进厂后,由仓库保管员会同物资经办人,填写《原辅材料检验通知单》,递交生产安全部。
生产安全部接到《原材料检验通知单》后,质量主管通知原材料使用单位主管工程师、单位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展检验工作。
属验收后卸货的,质检部门随即采样分析后出具化验单,合格后卸货;属卸货验收的,须在第一时间出具化验报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二天。
凡公司具备检验条件的物理和化学检测项目均不得缺项,对特别检测项若不具备检测条件,应由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并出示报告。
所有入库原辅材料,一律检验。
责任保管员依据检验报告对质量合格的物资认真计量、点检后,开具一式四联的《材料入库单》,一联交财务、一联交材料记账员、一联交业务员、一联交供应商做为收货凭证。
供应商未到厂的,责任保管员可将手续代传给记账保管员。
仓库入库流程,具体解释如下:
1.入库商品的接收:入库商品的接收主要有车站码头接货,专用铁路线或码头接货,到供货方仓库提货,本库接货四种方式;
2.入库商品的验收:入库商品的验收工作,主要包括数量验收,质量验收和包装验收三个方面,在数量和质量验收方面应分别按商品的性质,到货情况,来确定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3.验收发现问题的处理:验收中出现的问题,数量不符,质量问题,包装问题,单货不符或单证不全;
4.办理商品入库手续:商品经过质量和数量验收后,由商品检查人员或保管员在商品入库凭证上盖章签收,仓库留存商品入库保管联,并注明商品存放的库房,货位,以便统计,记账,同时将商品入库凭证的有关联迅速送回存货单位,作为正式收货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