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需要填写的主要有以下十点: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应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的行名。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如果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详细地址填写,如果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的详细地址。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需要保持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的省,市。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的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和小写都需要填。
收托凭证在银行贷款处记借,在应收票据处记贷,托收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是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联;第二联贷方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支付货款的借方凭证联;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付款单位是收账通知联;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通知。
办理托收时,必须具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经济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和遵守发货结算的原则。
所谓发货结算是指收款方按照合同发货,并取得货物发运证明后,方可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托收金额的起点为10000元。
新华书店的起点为1000元。
款项划转方式有邮划和电划两种,电划比邮划速度快,托收方可以根据缓急程度选用。
承付是指购货单位在承付期限内,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
承付方式有两种,即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
验单承付是指付款方接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承付通知和相关凭证,并与合同核对相符后,就必须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验单承付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遇假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