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产生的原因:
1.春秋战国郡、县等新的地方行政区划形式的出现,奠定了郡县制度的基础。
2.分封制度导致春秋战国诸侯争霸、割据混战、战乱不息的教训,迫使统治者调整统治地方行政制度。
3.随着战国时期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统治者面临巩固辽阔疆土、加强对全国进行有效统治的现实问题,必须加以解决。
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
唐乾元元年,改郡为州,郡县制废除。
分封制: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前朝遗民分封领地和相当的治权,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1]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紧密结合,在家庭范围内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内为分封制。
影响是: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
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
开始时间: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大国扩张,领土扩大,原先的封尘制度无法有效控制土地,郡县制应运而生。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废除分封制,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于全国推行郡县制。
郡县制从秦朝正式实行后,影响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皇朝。
结束时间:元朝时废除隋开皇三年,罢天下诸郡,被道路制逐渐代替。
自此,郡极少设置。
至元,郡名完全废弃,郡县制彻底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