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义务教育是按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家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从法定责任的角度必须认真、自觉受教育义务。
2.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尤其要履行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遵守学校纪律,尊敬教师,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等最基本的义务。
3.在当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已,才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才能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4.受教育,权利和义务是合一的,不可分割,我们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
5.我们今天的学习机会来之不易,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把对祖国的热爱、对人民的忠诚、对理想的追求,化为学习的巨大动力,全面发展,报效祖国,振兴中华。
第一,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第二,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努力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
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和采取有效的手段。
反对恐怖主义,不能搞双重标准;必须加强国际合作,团结各国共同开展反恐斗争,不能将恐怖主义与特定的民族和宗教联系、等同起来;必须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地区冲突、贫困等问题,努力消除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
第三,维护世界多样性,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
各国文明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
世界上的各种文明、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应彼此尊重,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
无论是维护世界和平,还是促进共同发展,都要在国际事务中提倡和贯彻民主原则,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
公民要负责地实行民主监督,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
要负责地实行民主监督,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为此,一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能捏造、歪曲实事、诬告、陷害他人;二不要制造事端,不能围堵和冲击国家机关及拦截公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