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如某些特殊收入、国债利息、保险赔款等,政府颁发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奖金等,政府津贴、助学金、生活补助等;税前扣除:如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向慈善、教育、医疗机构捐增等,技术开发费等;加速折旧:可以分行业、项目确定,盈利企业可以凭此延期缴纳所得税;盈亏相抵:如年度之间的亏损结转、同类项目之间的盈亏相抵;优惠税率:可以分地区、行业、项目、产品、纳政收支管理的视野和思路,有利于增强财政收支管理的税人确定;减税、免税:可以分地区、行业、项目、产品、纳税人确定;税收抵免:如投资抵免;税收饶让:如征收所得税时对本国居民纳税人从外国获得的减免税视同已征税款予以抵免;优惠退税:如再投资退税,对某些商品、劳务退税;延期纳税: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无偿占用应纳税款,相当于取得相应数额的无息贷款,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纳税人由此获益更多。
税收根据意义不同可分为:1、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2、根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3、根据税种在税制结构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税和辅助税;4、以税收收入的实体形态为标准,可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5、 以征收的延续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6、 根据计税的标准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复合税;7、根据税收和价格的组成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8、 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为标准,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9、 根据课税客体,可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10、根据税制的总体设计类型,可分为单一税和复合税;11、根据应纳税额的确定方法,可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12、根据征税是否构成独立税种,可分为正税和附加税;13、依据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税收的产生取决于两个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一是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二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税收的经济条件:在私有制中,社会产品的分配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为依据,即以财产权利进行分配,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力量而不是经济力量。
税收的社会条件: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才能为税收提供执行的机会。
税收: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规范。
税收是国家公共权利与私有制存在的必然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