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步骤:
1.冠名赞助单位有与中国航天事业合作的愿望,愿意以冠名赞助的形式,为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为维护中国航天事业的形象和声誉,冠名赞助单位必须拥有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在同行业中有诚信、形象好、实力强、产品技术含量高,且企业发展潜力大。
3.冠名赞助单位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有良好的发展业绩和资信记录。
4.冠名赞助单位的冠名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中国航天基金会一般不接受实物赞助冠名。
对于确需以实物赞助形式获得冠名使用权的冠名赞助单位,且其实物确属航天事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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