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风俗习惯:
1.苗族男子的服饰为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包青色裹脚,衣料多为自织家机衣,其中花格衣最具有特色,苗族妇女头帕颜色与男子相似,但包法为拆叠式,衣服满襟,腰系围裙,胸前、袖口、围裙、裤脚习惯滚边,绣花或排纱;
2.青年男女喜戴羊毛斗笠,脚穿麻板鞋,首饰是苗族妇女喜爱之物,种类繁多,造型美观,有金饰、银饰、恫饰、玉饰之分,以银饰最为普遍;
3.苗族以大米、包谷为主食,辅以红苕、大麦、小麦、小米、马豆等杂粮,一般日食两餐,苗族莱肴除自产的新鲜蔬菜外,最具特色的是腌制酸辣食品;
4.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个别富家一夫多妻,男女婚姻以媒婚为主,苗族青年通过劳动、集会、赶场、串亲等方式相互接触爱慕,经多次约会、对唱情歌、互赠礼物等确定恋爱关系,而后自由结婚。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苗族人口为9426007人,占比0.7072%;云南苗族人口为1
20.3万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增加了16万人,增长率为
1
5.3%。
中国苗族世居地分布於湘鄂黔渝交界的武陵山区及其毗邻的黔东南的苗岭、月亮山,黔南的大、小麻山,广西的大苗山,滇黔川渝乌蒙山等。
省份分布包括贵州、湖南、云南、重庆、广西、湖北、四川以及海南8个省区,居於这8省区的苗族达到8,653,417人,占苗族人口的9
6.73%。
苗族人口过百万的有三个省份,其中贵州有苗族4,299,954人,占苗族人口的4
8.07%,占贵州少数民族人口的3
2.24%,占全省人口的
1
2.2%,为仅次於汉族的第二大民族。
湖南为苗族人口第二大省份,湖南苗族占苗族人口的2
1.48%,占湖南少数民族人口的2
9.97%,占全省人口的
3.04%,为仅次於汉族、土家族的第三大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