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检验中的“三检制”包括自检、互检、专检,不包括抽检。
1.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3.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由于抽检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
因此不属于施工质量检验中的“三检制”内容。
四要素分别是:
1.现场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2.砂浆、混凝土强度;
3.砂浆拌合方式;
4.砌筑工人技术水平。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分别为A、B、C三级。
配筋砌体不得采用C级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施工。
施工前应对施工企业以往工程中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实施情况进行评审。
施工中应注意施工质量等级的四个要素变化,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有所下降时应停工整顿,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由于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直接影响结构的施工质量,影响结构的安全使用,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相应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当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低于设计要求时,应采取措施予以补就。
施工方案的建立,目的是提高质量、加快工期、降低成本、提高项目施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也就是说,在施工过程中,对人力与物力、主体与辅助、供应与消耗、生产与储存、专业与协作、使用与维修、空间布置与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地部署、为建筑产品生产的节奏性、均衡性和连续性提供最优方案,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指南。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简单的说就是“三控三管一协调”:“三控”指的是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和施工成本控制;“三管”指的是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信息管理;“一协调”指的是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