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是满语,是小姐的意思。
在清初,一般满族的人家的女儿都可以叫做格格。
随后清朝制度不断完善,从皇太极起,皇帝的女儿不再称为格格,而称为公主,格格以后也就成为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在崇德元年,皇太极规定,皇帝的女儿称为公主,公主共有两级,即:
1.固伦公主,即皇后之女才的称号,但并不是每个皇后之女都能有这个称号;
2.和硕公主,为皇帝的妃子及皇后的养女的称号,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个称号。
顺治十七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1.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2.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3.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4.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5.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原因:1、近亲结婚,使得清朝的皇子皇孙们的抗病能力很低,这是他们夭折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满族是一个等级制度等级制度和民族观念很强的民族,特别是他们入主中原之后,皇帝和皇子皇孙门的婚姻限制的特别死。
拿皇帝来说,除了满族的公主和郡主之外,只能选择蒙古族的。
虽然每年还要从满族女、蒙古族子中选一些秀女填补后宫,但这些人被皇帝看中的几率很小。
2、后宫斗争异常激烈,皇子皇孙生活太好,使他们后天免疫能力大为下降,经不起风雨的考验。
格格这个词,其实是从满语来的,是满族对女人的一种称谓,即是汉语中大小姐的意思,格格这个称谓是从后金时期才开端使用的,后金国君和贝勒的女儿称为格格,比方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为东果格格,次女称为嫩哲格格。
一开端并没有定制,所以有时分通常的未嫁姑娘也能够称为格格。
清朝的皇室女儿称公主,其实是仿照华夏制的,清太宗皇太极即位后,开端把自个的女儿称为公主,并规则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而格格就成了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