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个人生活方面的禁忌有:不结婚,不蓄私财等。
佛教认为出家僧众担负着住持佛法、续佛慧命的重大责任和终身事业,因此必须独身出家才能成就,积蓄私财是违背出家本意的。
除此以外,这方面的禁忌还包括不自歌舞,不观看听取歌舞,不坐卧高级豪华床位,不接受金银象马等财宝,不作买卖,不看相算命等。
僧人出家受戒后,戒律还要求比丘、比丘尼分别住在各自寺院中,不能同住一个寺院。
因此,与僧人交往时不宜问是否已经结婚之类的话,不宜邀请僧人唱歌、跳舞或参加其他不符合佛教清规戒律的娱乐活动。
同比丘尼交往要注意,男性公民不能进尼众的寮房,同比丘尼说话时要有另外的人在场,不要主动与比丘尼握手,到比丘尼寺院参观、拜佛,应衣冠整齐等等。
女士们到男众寺院也要注意,不要随意到僧人关闭的地方去。
佛创佛法是为让众生断烦恼,皈依佛门的人是想断除产生烦恼的业障,而佛经认为,人是要经过六道轮回的,人在无量动中,也可以说是在数不清的轮回中,可以互为父母,和子等六亲眷属本身就是冤情债主,是可以产生烦恼的。
为了断除烦恼,就从根本上不结婚生子,从而避免产生债的关系,也就避免了烦恼。
此外,佛讲缘起性空,一切事物皆空,万事万物因缘而生,无缘而灭,既知妻子皆空,又何必贪恋。
另外凡人的欢乐,在佛看来也是空的,而且许多所谓的快乐,是为来世造业会带来烦恼的, 与凡人不同的是,真正信佛而出家修行的的僧人,是自行断除妻子关系,是带着欢喜断除的,不是强迫的。
1.赋税: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从秦朝直至清朝,无不强调以农为本。
从事农业生产的民众,其劳动的特质决定,他们相对的稳定性和极强的灾难承受力,相反商人的逐利本性和冒险精神是难以为人长期盘剥的!故被统治集团长期打压,地位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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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思想的长期落后:古人只看到商人在流通领域高卖低买,赚取中间差价,便认为其奸黠狡诈,不事生产而徒分其利。
3.社会心理的影响:在统治阶级和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刻意描述和诱导下,商人在社会大众心理中的职业地位日渐沉沦,少数行业败类的恶行被无限夸大甚至放大为整个职业群体的群像,同时,在封建社会商人本身的话语权有限难以为本阶层正名,加之国人久已有之的仇富传统,更使商人阶层整体难以摆脱地位低下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