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制与内阁制的区别:历史上宰相是皇帝的助手,参与国家大事决策,对皇权具有制约作用。
宰相被制度赋予决策大权,其地位十分巩固。
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并无决策权。
虽有内阁大学士大权在握的现象,但其权力并不来自于制度、职位,而来自最高统治者的个人支持与信任。
一旦失宠,地位便一落千丈。
1.明代朱元璋废除宰相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职责也被分散到六部之中。
设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权力,进一步的加强了中央集权。
2.三省制度,肇始于魏晋南北朝,完善于唐,宋辽沿用。
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起草诏书、审核诏书和执行政令,一定程度上起到防止个人专断的作用。
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中书省与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
宰相不一定是丞相,宰相在不同朝代,有不同的官职对应。
具体介绍如下:宰相,是古代中国辅助国王,含诸侯国国君的最高行政官员的非正式通称而非法制上的名称,宰原为罪人在屋下执事者,后引申为宰制的意思。
宰有控制,掌握之意。
目接物曰相,省视约相,故相又有交接扶助之意。
相本为相礼之人,字义有辅佐之意。
中国从王国转换成帝国后正式称谓有丞相,相国等。
商朝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亦管烹杀祭祀,实已为官的通称。
丞相,中国古代官名,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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