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执业医师必须在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才可进行多点执业。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
医师多点执业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
医师多点执业的申请条件如下: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2.能够完成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的工作;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4.申请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该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5.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
执业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医学学分分为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
一类学分是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项目等。
二类学分是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操作示教、外出进修学习、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及成人毕业后再教育等形式的活动。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取得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二类学分20分,鼓励参加一类学分学习,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取得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5学分,其中,一类学分大于等于5分,二类学分不低于15分。
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经考核合格,按该项目规定的学分数,由主办单位授予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