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根据《导游管理办法》规定:导游证持有人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并不得展期。
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
获得导游证要参加国家旅游局委托各省自行组织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通过后颁发全国导游资格证书,然后挂靠导服中心或者旅行社换取导游证。
以下是考导游证步骤:一、及时报名:报名条件: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报名时间:各地不一样,可以询问当地旅游局、访问当地旅游政务网或者当地导游考试网。
报名方式:有些地方采取现场报名;有些地方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现场审核材料。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原件。
加试考生须提供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准备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10、11或12月份,具体时间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
考试内容:包括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服务能力。
笔试主要内容为导游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和时事政策、 旅游法规常识; 口试主要内容为导游讲解能力、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导游服务能力”一科考试,并加试口译。
备考建议:多看考试用书、上网做相关试题或者报名参加培训班。
三、查询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经国家旅游局备案核准后,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1.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
需要一式两份,在发证性质一栏内注明遗失补发;
2.提供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开具的遗失证明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具的未扣证证明;
3.提供《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提供在省级日报办理登载的证件遗失声明作废,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卡号、姓名的报纸;
5.上交导游证IC卡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