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胡琴、胡笳、胡饼、胡豆等。
胡琴,是中国民族乐器中,以弓弦磨擦琴弦,使之振动以发出声音的拉弦乐器,来源于北方少数民族,有传统的二胡、板胡、京胡、粤胡、四胡、坠胡、椰胡,以及近现代配合民族乐团的出现所改良发展出的高胡、中胡、革胡等分类。
胡笳,蒙古族边棱气鸣乐器,民间又称潮尔、冒顿潮尔。
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
胡饼就是馕,据说在唐朝的时候,月饼也叫胡饼。
馕在新疆的历史悠久,古代称为”胡饼“、”炉饼“。
胡饼是由少数民族流传而来,其中”胡“就是代表少数民族的意思。
胡豆,又名蚕豆,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本。
茎直立,有分枝,具白色腺毛,高25至50厘米。
托叶有几个长牙齿,羽状复叶,小叶9至15枚,对生或互生,阔卵形或矩形,有时倒卵形,长10至15毫米,先端钝,边缘有密锯齿,叶脉显著。
古代“以”的意思有:用作介词: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用作连词: 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
可译为"而"或省去;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希伯来族成功占领迦南地后,必须在此地长久立足,接受当地的耕种生活习惯。
《士师记》共讲述了当时12位高高在上的士师。
人们以“大”士师和“小”士师来区分他们。
“小”士师的职责就是进行狭隘意义上的审判。
而“大”士师则不但要调解法律纷争,在某种程度上,他们还是具有领袖风采的统率。
他们统治着百姓一切重要生活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