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封面左上角的编号是发包方为了便于统计自己发包工程的的情况,自行确定的编号。
该编号并非合同的内容,司法实践中除非与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有合同编号,一般都不会有合同编号的。
作为双方当事人来讲,合同编号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在建筑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即可。
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政府投资工程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一、总价固定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2.调值总价合同;
3.固定工程量合同。
二、单价合同: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2.纯单价合同;
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三、成本加酬金: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2.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
3.成本加奖罚合同;
4.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