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签证法规要求,在14岁以下,80岁以上,或者是其他身体障碍等因素获得使馆许可,是可以免面签或别人代签的。
除此,都必须本人去签。
他人代办时需准备以下资料:
1.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
3.签证代办授权证明。
4.其余资料与本人办理签证资料相同。
一定要面试。
面谈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2.行程表和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
3.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等。
4.犯罪或法庭记录,无论在何地被捕或定罪,即使已服完刑期或被赦免也不例外。
此外,根据申请人的出行目的,可能还需携带下列材料:
1.学生∶携带成绩单和学位证明或文凭,以及银行月结单、固定存款单等资金证明。
2.在职人员∶携带单位开具的就职证明以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
3.企业家和公司高管∶携带所在公司的职位证明以及薪酬证明。
办理条件:年满60周岁的常住户口的人员及外地户口在该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办理需要提交的证件:一,常住户口:
1.身份证件;
2.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3.工本费。
二,外地户口在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的:
1.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2.由现居住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详细家庭住址证明;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4.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