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山东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前身是山东师范大学体育系,创始于1950年,是新中国高校最早设立体育系的院校之一。
建系初至1962年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65年来为我国尤其是山东省的体育事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山东省体育教育和学科发展的母机。
聊城大学体育学院:体育学院的前身是1986年成立的聊城师范学院体育系,2000年更名为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管理与指导、运动训练三个本科专业。
拥有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学位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点,招收体育课程与教学论、工程与管理、教育硕士硕士研究生。
山东体育学院:一所集体育教学、训练、科研与一体的省属普通高等体育院校,始建于1958年。
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与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省体育科研中心合并,组建成新的山东体育学院。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该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
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山东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省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2.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