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密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依据,由保守秘密法为基础,与保密相关行政法规共同构成的法律体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宪法简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当家做主,干部是基础。
现年85岁高龄的次仁拉姆6岁开始在领主家里当朗生,当了33年的农奴,西藏民主改革后,次仁拉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带着11户朗生在山南地区乃东县结巴乡组织了第一个朗生互助组,成为百万翻身农奴的榜样,并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像次仁拉姆一样,全国少数民族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已超过500万人。
在党的培养下,无数像次仁拉姆一样的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起来,承担起领导自治区人民发展进步的憨弗封煌莩号凤铜脯扩重任。
以西藏为例,截至目前,西藏各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
4.4%;自治区现职省级领导干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70.42%;县,乡两级主要领导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86%以上。
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一个组织和机构在做未成年人的保护。
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款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可见,在我国,承担保护未成年人责任的有下列机构和人员:国家机关、家庭、学校、社会、全体成年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