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预备役期是2年。
预备役制度是世界上很多国家普遍采用的兵役制,这可以有效缩减军队规模,节省军费开支,并使军队保持一定的战斗力,而防止一旦有战争爆发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因兵力不足措手不及。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指国家平时以退役军人、民兵为基础、现役军人为骨干组建起来的战时能够迅速转化为现役部队的武装力量。
通常分为军种和兵种预备役部队。
预备役包括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
1998年12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外,编入民兵组织的人员和其他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预备役是同现役相区别的一种兵役义务。
依照法律规定,在年龄、政治、身体适合服兵役而未服现役的公民,以及服现役期满退出现役后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人员,统称预备役人员。
预备役人员根据国家需要,随时准备应征入伍。
预备役制度的完善程度和预备役人员的数、质量情况,通常是衡量一个国家军事力量强弱的重要因素之一。
指国家平时以原属于高射炮部队或会高射炮技能的退役军人、民兵为基础现役军人为骨干组建起来的战时能够迅速转化为现役部队的武装力量。
预备役高炮师一般没有军事实力,但可以在有重大军事行动时迅速补充兵员。
中国最早于1955年开始建立预备役部队,1957年预备役师被取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1983年起,重新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是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按统一编制为战时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而组建起来的部队。
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已纳入军队建制序列,师、旅、团授予番号、军旗,执行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预备役部队平时隶属省军区建制领导。
预备役军官中,有些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