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制度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1.财政原则:税收的基本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
为国家财政需要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建立税收制度的基本准则。
2.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不同纳税人承受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3.效率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要求政府征税活动一方面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行为的合理化和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另一方面要以尽可能小的税收成本来取得税收收入,即税务机关的征收费用和纳税人的纳税费用最小化。
4.适度原则:在税收制度设计中,社会整体税收负担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负担能力,既能基本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又不能使税负太重影响到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
税收制度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必须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和固定性得以实现的保证,强制性征税是对所有者财产的无偿占有,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一个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家的利益。
征税必须具有固定性。
总之,税收的“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一个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统一体,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必须无偿征收,而无偿征收必须借法律的强制手段,而强制、无偿地征收,又必须具有固定性,否则会遭到纳税的反抗。
1.组织财政收入:税收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需要而产生的;
2.税收在保证国家重点经济建设、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方面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特别是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与转换,更需要大量的财力作为改革的后盾;
3.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它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靠法律而取得的收入,这样便可以减少或避免拖欠和偷漏税行为的发生;
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不是运用直接控制的手段,而是通过市场和对经济活动参加者经济利益的调节实现的。
其中,税收就是重要的调节手段之一;
5.因为税收具有对经济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所以税收能够实现对经济的有效监督。
税收简介: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