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条件;学生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及以上奖项;学科特长类:对招生的某一特色专业(类)有明确意向,高中阶段在相关领域的能力和表现突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考生;报考理科专业(类)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项,或两个及以上不同学科的二等奖项,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表现和较强的发展潜质;报考文科专业(类)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仅限现场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两篇文章,或在全国性演讲、辩论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语言、文史、逻辑、记忆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
南京大学自主招生的要求如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中学推荐为主,同时接受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优秀者自荐。
品德优良,素质全面,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或具有特殊专长者。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或数学、物理两学科均获得省赛区二等奖者。
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等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创新英语作文、新概念作文等大赛中获得优胜奖或一等奖者。
申请条件有: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办理时间:每年的3月上旬和10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