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按照法定比例缴纳社保费用,并且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工龄补偿、解除合同补偿等。
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用或未给予经济补偿,相关部门可以进行调解或起诉,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