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基本纲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它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提出来的。
党的十三大继承了这个思想,并把它规定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
党的十三大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后,实际上已经用基本路线的提法取代了总任务即政治路线的提法。
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三者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富强,就是要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是抬物质文明建设,是我们的中心任务;民主和文明,就是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和文化事业,是指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二者是建设现代物质文明的精神动力和政治保证,三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统一整体。
总任务的实质是搞经济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
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奋斗目标:第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第三,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第四,自力更生,艰苦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