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书省: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是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是全国政务中枢。
2.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3.尚书省: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负责执行诏令。
4.吏部: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
5.户部: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6.礼部: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7.兵部: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
8.刑部: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9.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从魏晋南北朝历史中可以发现,自五胡乱华、十六国开始,中国北方陷入战争混乱之中,就连杨坚自己不也叫普六茹坚,隋总结了秦汉以及三国时候曹魏的政治体制,还有之前北周的一些经验,设立三省六部制,所以说此制度是民族大融合的结晶,自然具有民族色彩。
宋朝在权、兵、钱、法等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比如:
1.政治:在中央,由宰相掌管军政,另设枢密院掌管军事,设三司掌管财政,这样使相权缩小,标志皇权进一步提高;
2.军事:把地方精兵编入禁军,地方只留些战斗力低弱的厢军。
禁军由中央直接控制,屯驻京师,轮流戍守边地。
又创禁军“更戍法”,使兵将互不熟悉,将不专兵,便于朝廷控制;
3.财政与法律:北宋把地方的财政权划规朝廷设置的转运使管辖。
在各路设提点刑狱掌司法,凡死刑必须报中央复审核准,司法权收归中央。
元朝为维护其大一统局面,也采取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比如:
1.中央制度:中央设中书省掌行政、枢密院掌兵权、御史台掌监察;
2.行省制度:元朝地方政府,主要设有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各行省的组织均仿中书省,设丞相、平章政事、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处理一省的政务,举凡民政、军政无不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