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法的最的原因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 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第一章第一条就说明了国家为什么要制定安全生产法了,其立法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其理解为:安全生产问题错综复杂,有四个问题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需要《安全生产法》来解决: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3.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
根本上我国学前班的教育内容并不符合儿童发展规律。
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大多数的学前班课程均偏向学龄前系统知识的学习,但6岁前是幼儿大脑开发、人际交往、想象力、创造力等快速发展的关键期,并不是知识内容学习的最佳时期,6岁前幼儿的学习方式主要以形象记忆、具象思维为主,填鸭式的知识灌输、抽象的逻辑思维理解练习等都是违背儿童学习规律的;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使学前班失去“替代”功能。
在学前班教育中,存在的弊端日渐显露,有的存在着严重的小学化倾向,有的借机乱收费,搞创收,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和教育目的,随着9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小学入学人口的逐年减少,取消学前班,普及学前3年教育,调整小学入学年龄的各种条件已经成熟;幼儿教育作为最基础的启蒙教育,博大精深。
幼儿园的体制与小学有本质的区别,尤其在课程上,幼儿园以启蒙性为主,注重的是孩子的兴趣和习惯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