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易经》研究可分为象、数、理三门学问。
“象”指表象、卦象。
上至天地日月、水火星辰,下至飞禽走兽、人类社会,通通可被阴阳八卦所“象”化。
“象”是易学构成的最基础层,”是“数”与“理”所依赖的基础,“数”与“理”则是“象”的应用。
“数”指术数,包括占卜等,是易“象”在预测学上的应用。
它试图以象理推演和预知世界,以达到趋吉避凶的目的。
“理”指义理,是易“象”在哲理上的应用。
象,是卦象。
《易经》由64卦构成,每一个卦都是大自然中天、地、山、火、水、风、雷、坎、泽等各种自然形态的组合变化所出现的自然现象。
卦有卦象,是指一个卦的总体现象,也叫大象;还有对每个卦每一个爻在其位置中的现象也叫小象,简单地说就是各种现象。
这些现象即是自然和现实社会中政治、君子、民众,家庭等的现象。
这些现象中有真的,也有假的,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更有好与坏,真与假,正与反等都包含其中的现象。
而正是这些复杂、双重的象才包含着一定的理。
传统文化中元、亨、利、贞是天地变化的规律,也是《易经》中最常见的四个字。
元、亨、利、贞,比喻人生和事业历经的四个阶段:
1.元是启始。
2.亨是发展。
3.利是收获
4.贞是守成。
《易经》:
1.《易经》指《连山》《归藏》《周易》三本易书。
其中《连山》、《归藏》已失传,传世的只有《周易》一本。
现在的《易经》一般即《周易》。
《左传・昭公十二年》,楚灵王称赞左史倚相:“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所谓《三坟》指的就是是古《易》。
2.《易经》是阐述关于变化之书,长期被用作“卜筮”。
后人多学习其哲理,因而成为一部博大精深的辩证法哲学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