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是法医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或重症、昏迷期间,对伤者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获得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情况。
伤情鉴定是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重症或昏迷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范,法医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伤残状况,划分伤情等级。
通过现场医学勘察查看、医疗跟踪,临床医学特殊检查、伤情的活体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观察审讯、遗物鉴定、调取监控,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做伤情鉴定需要携带的材料:
1.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书,个人委托不需要;
2.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籍本、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3.伤者就医的材料: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影像学材料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等及其他与鉴定有关的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往鉴定报告等;
4.伤者本人即被鉴定人不能参加鉴定者,也可委托做伤残学文证司法鉴定。
法律没有规定伤情鉴定第几次最有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请,办案单位要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要求:
1.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3.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