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字惟中,号勉庵、介溪、分宜等,汉族江右民系,江西新余市分宜县人,弘治十八年乙丑科进士。
他是明朝著名的权臣,擅专国政达20年之久,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
63岁拜相入阁。
严嵩书法造诣深,擅长写青词。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共传十六帝,享国二百七十六年。
《明史》将严嵩列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称其“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
透过戏曲和文艺作品、历史典籍,严嵩的奸臣形象已深入民间。
意思:严厉的教育是对子女的爱,不要太溺爱孩子。
治家如此,治党同理。
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也要讲“严是爱,宽是害”。
对党员干部讲“严是爱,宽是害”,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
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讲“严”,有利于鞭策其以知难而进、持之以恒的精神状态艰苦奋斗,鼓励其以只争朝夕、力争上游的敬业精神建功立业。
对党员干部的业余生活讲“严”,严密监督其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可以降低犯错误的机率,做到预防在先,未雨绸缪。
1.职权由法定。
职权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职权法定原则要求,执法机关的权力必须来自法律具体而明确授予,执法机关必须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有权必有责,即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2.用权受监督。
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受到监督的原则。
政法机关掌握着与公民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利密切相关的执法大权,这种重要权力一旦被腐蚀滥用,将直接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政法机关的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整个行使过程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
3.违法受追究。
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权威与尊严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