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所谓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商品本身不合格只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并没有造成瑕疵产品以外的损害,如果因为产品缺陷造成了瑕疵产品以外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则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适用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是指如果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事先声明的,则不受该诉讼时效的限制。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损毁的。
《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该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主要有这三种:
1.提起诉讼或仲裁。
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
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2.权利人主张权利。
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
这种意思通知,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都可,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
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
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
根据我国刑法,诉讼时效是会过期的,当过了诉讼期后,是存在追诉时效,根据所犯罪法定最高刑确定为5、10、15、20年四个档次,犯罪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不在追诉。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