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性,它指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并能为人的感觉所感知的客观存在,即物质世界。
客观实在性: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既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
它独立于我们的精神而存在,构成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两者区别:
1.客观实在是主体,客观实在性是主体的属性,属于主从或者主客关系。
2.主可无从,也可有从,但从不可无主;而从不何代替主,从因主而存,因主而灭。
1.“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是两个不能等同的概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客观实在性”是指不管人们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承认不承认,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客观实在”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的共同特性的抽象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讲它是第一性的东西,它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
2.“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的,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
对于任何人来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
比如,他人的思想对于我来说就是客观存在的。
但这并不等于说,承认他人的思想是“客观存在”的,就是承认了他们的思想是“物质”的。
总之,“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不仅包括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现象,还包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精神、意识现象。
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是两个不能等同的概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客观实在性”是指不管人们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承认不承认,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
“客观实在”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的共同特性的抽象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讲它是第一性的东西,它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一般地讲,人们是把“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当作“客观实在”。
就是说,只要是“物质”就属于“客观实在”。
由于“物质”是非“主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有“客观实在”的用法。
而事实上是,世界上压根就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实在”而只有相对意义上的“实在”或者说只有相对意义上“虚在”。
换言之,“实在”和“虚在”均相对而言,两者是不能分割的;
2.而“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的,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
对于任何人来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
比如,他人的思想对于我来说就是客观存在的。
但这并不等于说,承认他人的思想是“客观存在”的,就是承认了他们的思想是“物质”的。
因为他人的思想、意识是“客观存在”的,而对他人来说则是主观的,仍然是对客观实际的反映,是第二性的东西。
因此,对他人的思想只能说是“客观存在”的,而不能说是“客观实在”。
否则就混淆了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界限;
3.总之,“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不仅包括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现象,还包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精神、意识现象。